自考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自考 >> 笔讲串讲 >> 经济类 >> 金融理论与实务 >> 文章内容

排行热点

自考金融理论与实务考点:信托与租凭

来源:华课网校  [2016年1月3日]  【

  第六章 信托与租凭

  第一节 信托的概念、种类与职能

  识记:

  信托是财产的所有者为了达到一定目的,通过签订合同,将其财产委托给信托机构全权代为经营、管理和处理的行为

  信托即信用委托的意思,是指接受他人委托,代为管理、经营和处理经济事务的行为。

  信托财产是信托关系的中心,它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规定的目的进行管理和处理的财产,还包括管理和处理财产所获得的收益,如利润、利息等。

  信托关系是指信托行为形成的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的当事人之间的特定的法律关系。联结信托关系各方的当事人总称为信托关系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成为信托关系人。

  信托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多种分类。包括:商事信托和民事信托;公益信托和私益信托;设定信托和法定信托;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手;国内信托和国际信托;资金信托和非资金信托等。

  按受托人随信托的目的是否盈利可以分为商事信托和民事信托。

  按信托目的分可以分为公益信托和私益信托。

  按信托关系建立的依据不同,可以分为设定信托和法定信托。

  按信托行为的不同可以分为契约信托和遗嘱信托。

  按受托人与受益人关系的不同可以分为自益信托与他益信托。

  信托财产的运动方向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领会:

  信托行为形成的条件?

  信托行为的形成,一般需要四个条件:

  1、信托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特定的合法目的。

  3、以财产为中心。

  4、以信任为基础。

  综合言之就是需要信托行为,信托财产,信托关系人。

  信托财产的特征?

  1、受托人为他人利益而掌握的财产。

  2、信托财产的物上代位性。

  3、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应用:

  信托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职能?

  信托的职能主要有财务管理职能、资金融通职能、信用服务职能

  1、财务管理职能

  资金信托的财务管理职能表现为信托机构为委托人代为管理货币资金。

  2、资金融通职能

  资金信托作为一种信用形式必然具有融通资金的职能,与银行信用相比还具有长期、稳定的特点。

  3、信用服务职能

  随着经济活动的多样化,各经济主体要求金融业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位的金融服务。

  第二节 信托业务

  识记:

  资金信托是指以货币资金为信托财产,各信托关系人以此建立的信托。资金信托最根本的特征是以货币形态的信托资产为中心,信托终止时,受益人所得到的是货币形态的资产。根据资金信托的标的物、货币资金的运动方式和目的的不同,资金信托可分为普通资金信托和特定资金信托两种形式。

  动产信托是以动产为标的物的信托。

  不动产信托是指以不动产作为信托标的物设立信托,即委托人把不动产的产权转移给信托机构,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按照信托契约的规定对不动产进行保管、管理和处理的一种信托业务。

  领会:

  资金信托的内容和特点?

  资金信托业务的特点可通过与银行存款业务的比较来认识:

  A)法律关系不同。银行存款是债的法律关系。信托是产权转让的法律关系。

  B)目的不同。

  C)业务处理不同。服务对象重点不同;金钱吸收方式不同;收益分配不同;破产时的处理方式不同。

  资金信托的内容,分为融资性资金信托、投资性资金信托、基金性资金信托。

  动产信托的方式和特点?

  动产信托的方式一般可分为三种:管理处理方式、处理方式和管理方式。

  动产信托的特点,我们可以把动产信托和与其相似的业务作一比较

  A)动产信托与租赁业务的比较。当事人不同、动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不同、租金缴纳的方法不同。

  B)动产信托与抵押贷款的比较。目的不同、产权转移方式不同、财产管理方式不同、财产范围不同

  不动产信托的种类和意义?

  不动产信托业务的种类:

  1、房屋信托业务

  2、不动产保管信托业务

  3、发行不动产债券信托

  4、发行不动产分割证信托

  5、房地产经租管理信托

  6、土地执业信托

  开办不动产信托业务的意义:

  1、促进房地产业再生产。

  2、为投资体制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服务。

  3、为房地产业主(用户)提供专业服务。

  第三节 租赁业务

  识记:

  租凭业务是由一方(出租人)把自己所有的资本设备租给另一方(租用人)在约定期限内使用,而由租用人依约按其付给出租人一定数额的租金。在租赁期限内,设备的使用权转让给租用人,但所有权仍属于出租人。

  融资性租赁是指出租人(租赁公司)用资金购置承租人(需要设备的企业)选定的设备,按照签订的租凭协议或合同将其租给承租人长期使用的一种融通资金的方式。

  服务性租赁也称为经营性租赁或管理租凭。用以解决企事业单位对某些大型设备一次性使用或临时短期需要,是一种非一个租期内全部或大部分回收设备价值的租赁形式,是一种不完全支付租赁。

首页 1 2 尾页
责编:xiejin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