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现行三种税率形式的比较★
(一)概念的比较
1.比例税率:是指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为等比关系,不因征税对象数量多少而变化的税率,却对同一个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率征税的税率,其税额随着征税对象数量等比例增加。
2.累进税率:是指随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的税率,其税额增长幅度大于其征税对象数量的增长幅度。
3.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按单位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
(二)三种税率具体形式的比较
1.比例税率可分为:
⑴单一比例税率
⑵差别比例税率(又分为三种:①产品差别比例税率②行业差别比例税率③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⑶幅度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可分为:
⑴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⑵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可分为:
⑴地区差别定额税率⑵幅度定额税率⑶分级定额税率
(三)三种税率形式的优缺点比较
1.比例税率:
优点:⑴计算简便。⑵不论征税对象的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税率,不影响流转额的扩大,适合于对商品流转额的征税。
缺点:对收入调节的效果不理想。就高,低收入者难以承受。就低,对高收入者缺乏调节作用。
2.累进税率:
优点:⑴最能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多得多交,少得少交,无得不交,最适合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水平。⑵据以征税,将缩小纳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
缺点:计算和征收都比较复杂。
3.定额税率:
优点:⑴计算简便,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⑵征税对象应该是价格固定,质量和规格标准统一的产品。⑶有利于企业改进包装。⑷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缺点:客观上会减少税收收入。
三、全额(率)累进税率与超额(率)累进税率的概念及其区别
(一)定义
1.全额累进税率:是累进税率的一种,即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其相应等级的累进税率计算征收。
2.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级税额之和为应纳税额。
(二)区别(不同特点)
1.在名义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实际税率不同。全累负担重,超累负担轻。
2.全累的最大缺点是在累进级距的临界点附近,全累负担不合理,而超累则不存在这一问题。
3.在各个级距上,全累税负变化急剧,而超累变化缓和,也就是随着征税对象数额的增长,税款的增加,全累较快,超累较缓和。
4.在计算上,全累计算简单,超累计算复杂。
四、按各种税率形式计算税额的实例
(一)比例税率计算
例1:已知甲企业营业所得额为100万元,乙企业为150万元,(税率33%)分别求其所得额。
甲:100×33%=33(万元)
乙:150×33%=4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