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斯密的社会资本再生产学说
(一)斯密的资本学说
1.资本的性质
资本是用于再生产的那部分“预储资财”,是为取得收入而用于生产的生产资料。
2.资本的来源认为:“资本增加的直接原因是节俭而非勤劳”。
3.资本的划分根据资本带来利润的方式,把资本划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流动资本”是指必须通过交换和流动才能为投资者带来利润或收入的资本,包括货币、原材料及制成品。“固定资本”是指不必经过流动,不必更换主人即可提供收入或利润的资本,主要包括机器工具、营业用的不动产(厂房、机器和工具等)。
(二)斯密关于社会资本再生产学说的观点1.“斯密教条”:他从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观点出发,认为社会总产品的价值只能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三个部分。马克思称之为“斯密教条”。
2.总收入和纯收入:斯密认为:全体居民的总收入包括他们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总收入中减去维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费用,其余供居民自由使用的就是纯收入。
3.斯密关于社会资本再生产的缺点:斯密不彻底的价值论和再生产观点使其不能得出社会生产两大因素和两种社会消费的观点。
(三)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观点
1.斯密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定义的两重性(1)认为生产劳动是同资本交换并生产利润的劳动;非生产劳动是同收入交换不生产利润的劳动(2)认为生产劳动是生产价值的劳动,是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非生产劳动是不生产价值的劳动,不固定或不物化在特定对象或商品中的劳动。
十、斯密的财政和税收学说
(一)关于国家和政府职能的观点
1.对国家职能的论述:
斯密从其经济自由主义出发,极力主张限制国家的作用,认为在自然而自由的制度下,国家的职能是:
第一,保护社会,使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
第二,尽可能保护社会上各个人,使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压迫,这就是说,要建立严正的司法机关。
第三,建设并维护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识记)
2.论述的依据自由主义,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生活。
(二)斯密的财政税收学说
1.财政理论的主要任务财政理论主要解决三个问题。P141.简言之,即财政支出、税收和公债问题。
2.关于财政支出的观点斯密把财政支出的费用分为四类:即国防费用;司法费用;公共工程和公共机关费用;君主和王公大臣的费用。
3.对于国家税收的观点
(1)征税四原则:平等、确定、便利和经济。
(2)税收源泉:归根结底是从工资、利润和地租三个原始收入源泉而来。
(3)税收的基本种类:地租税、利润税和工资税。
地租是“能够直接课税的对象”,是“最宜于负担特定税收的收入”。对地租征税不会对任何产业带来不利的后果,而且地租税无法转嫁。
利润税,是对资本收入征课的税收。斯密把资本收入分为支付利息和支付利息后的剩余两部分。
工资税,劳动需求和食物价格既定时,工资税会提高工资,最终又会通过提高物价和压缩地租转嫁出去。
(4)公债:是国家举借的一切债务的统称,是政府财政收入的另一个源泉。公债是有害的举债制度,既不利国,也不利民。
(5)公债的偿还问题和公债发行的原则:政府用预支的办法筹款,只要做到以下两点:
①不使在限定期间内负担的债务,超过基金所能负担的数额。
②第一次预支未偿债之前,不作第二次预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