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0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本次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
一、报考条件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对象除外,比如: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特殊专业的助学组织必须严格按照以下限定的报考条件招收新生:
1.护理学(专科段):中等卫生(或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有2年(含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士职称、目前在护理岗位上的工作者可以报考;
2.护理学(本科段):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可以报考;
3.药学(本科段):具有医药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医药类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已获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及其以上证书的人员,可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鼓励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报考与自学考试相衔接的课程学习,同时鼓励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在校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
我区自学考试考生分两类:一类是社会考生参加自学考试,一类是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请考生妥善选择,否则影响毕业。社会考生是指除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学生参加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的考生以外的各类社会考生,只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在校生是指现在在各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参加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的考生。这部分考生须按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的考试计划进行考试,毕业时,凭高职高专(中职中专)毕业证申请毕业。
二、报考时间安排
新生网上注册时间:
8月31日9:00-9月6日17:00
网上报考课程时间:
8月31日9:00-9月6日17:00
网上审核确认时间:
8月31日9:00-9月6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
8月31日9:00-9月7日12:00
三、报考流程
新生报考自学考试前须先进行网上注册,老生直接报考课程。
(一)新生注册,课程报考
第一步:登录
8月31日开放网上报考系统后,考生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点击考生登录板块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菜单。
第二步:填写信息
1.新生报考办法:新生完成注册后,登录报考系统,按照要求上传免冠证件照(不能美颜,不能过度修饰)和身份证有头像一面照片,提交报考课程,等待考试中心或助学单位审核。报考流程详细说明参照登录界面中“新生网上报考流程”。
2.老生报考办法:老生无需注册,直接登录报考系统,提交报考课程,等待考试中心或助学单位审核。报考流程详细说明参照登录界面中“老生网上报考流程”。
(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
考生成功提交报考信息后,考试中心或助学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在考务管理系统上进行报考信息审核确认。考生成功提交报考信息24小时以后或9月6日以前,需再次登录报考系统查看本人信息审核确认结果:报考信息通过审核确认后,考生才可以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应尽早安排时间网上报考,因错过时间报考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网上缴费
报考信息经过网上审核确认后,考生再次登录报考系统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报考成功。已通过审核确认未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无效。
考生报考工作一经完成,不能再更改信息。
四、报考费用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8]22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委托专业考务费和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考务费每人每科次40元。
五、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10月17日-18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14:30-17:00
考试地点分别设在银川市、吴忠市。
参加考试的具体地址见《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
六、其他事项
1.自2019年9月起,汉语言文学(本科)和行政管理学(本科)2个专业已面向社会开考,主考院校为宁夏大学。报考、考籍管理等工作由银川市和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由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2.根据《关于调整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订购和销售工作的通知》内容,宁夏教育考试院已经停止公共课教材及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课程教材的零售业务。自2019年6月1日起,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零售工作由宁夏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负责。凡需购买自学考试教材的个人,请到新华书店购买。新华书店购书渠道见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栏目。
3.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试卷与答题卡分别印制,考生作答全部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使用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进行作答。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在考生参加每门课程考试过程中须采集考生笔迹信息,考生在答题前根据相关要求书写答题卡上“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并签名,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4.考生在完成课程报考、缴费后,要于考前两周在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自行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
5.考生应慎重选择考试地点,确认后当次考试不能修改。
6.考生按课程报考,可选择报考不同时段的一至四门开考课程。
7.考生如果参加委托开考专业的学习,可查询附件,选择具备自学考试助学资格的单位及相关专业。
8.委考助学单位开考专业的学费标准和收取办法,请考生联系委考助学单位进行咨询 ,联络方式详见附件。
七、报考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0951-5559165(网报咨询电话)
0951-5559167(转考、考籍咨询电话)
0951-5559152(网报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0951-6032081
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0953-212155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