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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自考《中国法制史》备考试题及答案_第5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7年9月29日]  【

  四、简答题

  41、简述战国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即,取消旧贵州的特权无论何人犯罪,都要依法论处。

  (2)制定成文法公布于众,使人人知法而又有法可依。

  (3)执行刑罚时,加重对轻罪的处罚,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42、简述《大元通制》。

  (1)元英宗至治年间成书的一部法律集成。

  (2)共2539条,分为三纲一目,纲目之下又分为若于细目。

  (3)内容方面继承了唐宋法典的基本精神。

  (4)是一部有法典性质的法律集成。

  43、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的特种刑事法庭。

  (1)1927年增设。

  (2)1948年公布《特种刑事法庭组织条例》、《特种刑事法庭审判条例》。

  (3)期中规定:在南京设立中央特种刑事法庭,在司法行政部指定地点设立高等特种刑事法庭,负责审理《勘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所规定的条件。对其裁判,不得上诉或抗告。

  五、论述题

  44、试述明朝初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1)刑乱国用重典。

  (2)法贵简严。

  (3)礼法结合,明刑弼教。

  45、试述抗日民主政权的人民调解制度。

  (1)为边区司法诉讼审判制度的重要补充。是抗日民主政权司法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对以后的新民主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大影响。

  (2)调解的方式有:民间、群众团体、政府、司法调解等。

  (3)调解的原则主要有:自愿原则、须按法律并照顾当地习惯、并非诉讼必经程序。

  (4)调解的范围:民事纠纷及一般民间轻微刑事案件。

  (5)调解的处理方式: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赔偿损失、支付抚慰金。

  (6)调解书与判决有同等效力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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