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简答题
1.简述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由于人身保险标的与财产保险标的具有本质区别, 因此, 人身保险事故与财产保险事故相比有很大的不同。(1)大部分人身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必然性。(2)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分散性。(3)死亡风险随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2.简述宽限期条款。
宽限期条款对于没有按时缴纳保费的投保人给予一定时期的宽限期。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费,保单继续有效。在宽限期内,即使投保人没有缴纳保险费,合同仍然有效。如果此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给付保险金,但要从中扣除应缴而未缴的保险费。
3.简述免费观望期条款。
免费观望期条款又称“犹豫期”条款。该条款允许保单所有人在收到保单后的一个期限内(通常为10天)进一步考虑是否应当或者需要购买该保险。在免费观望期内,保单所有人可以撤销合同,保险公司将如数退回投保人缴纳的首期保费。保险责任在免费观望期内通常有效,但在投保人取消保单时则失效。
4.人身保险的受益人是如何指定的?
答: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用人单位为其职工投保人身保险的,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5.简述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构成。
(1)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不包括在保险期限以外时期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残废的情况;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
(2)是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残废或死亡。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有关于责任期限的规定,只要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即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的死亡、残废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即是被保险人在死亡或被确定为残废时保险期限已经结束,只要未超过责任期限,保险人就要负责。
(3)是意外伤害事故是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