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移——封建社会由无隶属关系的官署或官员间相互行文使用的平行文种。
2、关——我国古代由同级或不相隶属官署、官员之间联系公务的平行公文。
3、刺——作为南北朝至唐代,中央各官衙间相互质询的平行文种。
4、咨——地位相当的高级官署间相互行文使用的平行公文文种。
5、议复——指对皇帝批示“交某部议”的事件,由部议妥后,用题本奏复。
6、案呈——清代呈堂稿的首称用语。部文例由各司司员起草,当面向部长官(称 堂官)宣读并解释,供审定,称为说堂;此稿称“呈堂稿”。
7、“案呈”一词,渊源于宋朝,为部文装套呈堂稿的领述词。
8、揭帖——清代随本章附送相关部、院、科、馆,以方便相关部院预先商议对本章处理意见的平行公文文种。
9、塘报——明清,各省督抚选派武职官员驻京,掌本省与京师间的公文传递,称提塘官。提塘官公所设有“报房”,将有关上谕、本章折件印发本省,称“塘报”。照会——明清两朝设置,由不相隶属官署间使用的,时或带有准下行属性的平行文种。
10、朱笔照会——清代照会的分支类型之一,用于地位高低悬殊的不相隶属官署间,带有准下行属性。
11、墨笔照会——全文用墨笔书写,是清朝照会的分支类型之一,用于地位平行或高低差别不大的官署。
12、案——清代,一事之始末的全部公文归档,称为一案。既往已确定之案,称之“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