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的通知
一、免考申请及结果公布时间
我省2018下半年自学考试免考申请时间为11月30日上午9点至12月4日下午17点整(含周六、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4日(含周六、日,具体以各地自考办作息时间为准)。审核结果将于2019年3月6日公布。
二、免考申请流程
(一)网上提交申请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免考申请。
进入系统后,点击“2018年下半年社会自考免考申请”→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
特别注意事项:
1.在江苏省考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用于申请免考的,必须使用以下流程进行“一键免考”:请直接选择证书类→勾选出现的信息(如果没出现可勾选的信息,请自行核对NCRE证书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加姓名是否与本系统中的信息相符)→勾选后请点击保存→点击提交(注意NCRE的免考申请请单独提交,其他免考课程请一同提交)→直接得到免考审核结果(无需等到3月6日)。
2.江苏省自考毕业生点击“江苏自考毕业生”后,如出现可勾选课程用于免考申请的,请按照NCRE免考的申请方式操作。
(二)现场确认
网上提交申请后,考生按自考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免考材料。
免考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交现场工作人员验核(如身份证与准考证上身份证号码不一致或姓名不一致,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原件需上交)。
2.用于免考的各类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原件。(其中CET4/6的成绩单上考点需与毕业证书学校一致)
3.部分专业(如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等)有资格证书课程的不需要提交免考申请,毕业时按照毕业通知办理即可。
4.参加军队系统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并获得相应证书,如果申请免考,还应交验本人的军官证、士兵证或转业证、退伍证,以证明其确是在军队服役期间参加考试。
5.自考办要求的其它材料。
注意事项: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以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毕业审核时如发现免考课程超过规定的门数,将不能通过毕业审核,请考生毕业时所选免考课程门数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三)自考生在现场提交材料后,可于2019年3月6日在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