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7年10月份自考监考教师的通知
院直属各单位:
2017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20至22日在南院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根据省、市考办考务规定及有关要求,请学院各单位按分配人数选派责任心强、熟悉考试业务的在编教师参加本次监考工作,并将监考人员名单按附表的格式(电子版)于10月12日下午4点以前报成教处自考科(邮箱:8081)。
特别提示:由于本次监考酬金不再发放现金而是通过工资卡发放,请严格按照附表内容填写正确的工资卡号,监考人员一经确定不允许随意更换以免监考费发放错误。
附:各单位监考人员数分配表和监考人员信息分配表
2017年10月自学考试各单位监考人员数分配表
单位 |
人数(人) |
单位 |
人 数(人) |
图 书 馆 |
6 |
法 律 系 |
10 |
侦 查 系 |
10 |
公共基础课部 |
5 |
实验中心 |
4 |
警体战训部 |
8 |
学 生 处 |
1 |
治安管理系 |
10 |
思想理论课部 |
5 |
信息技术系 |
6 |
国际警务系 |
5 |
财务处 |
2 |
离退休干部处 |
12 |
后勤管理处 |
12 |
教务处 |
4 |
警官培训部 |
2 |
保卫处 |
1 |
湖北省自考监考人员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职务 |
工资卡号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