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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湖北自考网上报名通知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月31日]  【

  2018年4月湖北自考网上报名通知

  2018年4月自学考试我省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至3月6日(具体时间以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时间为准),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8日。报名具体办法考生可查阅《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华课网校上报名考生须知》。

        省教育考试院重点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2018年4月自学考试不安排补报名, 考生在本次考试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完成网上报名(包括未完成网上缴费),将只能报名参加2018年10月及以后的自学考试。

  2.首次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注册时应认真、准确填写专科及以上学历信息。考生服务网将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联网,自动核验相关考生的学历信息,学历信息验证不通过的,将不能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如因下列三种原因,导致学历信息验证不通过的,考生须持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该学历认证报告在湖北的受理地点为湖北省教育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窗口)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考区现场确认。

  (1)因学信网信息不全导致学历信息验证不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应持学历认证报告。

  (2)因更名导致学历验证不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应持户口本及学历认证报告。

  (3)因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历验证不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应持公安机关出具的能证明考生身份证号变更的证明材料及学历认证报告。

        附: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华课网校上报名考生须知》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华课网校上报名考生须知

  2015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将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符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条件的考生,其中面向行业(部门)开考专业及助学单位考生由其所在助学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应按其所在单位要求报名。

        二、报名时间

  每次华课网校上报名的时间及相关事宜将于考前4个月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请考生适时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公告。

        三、报名网站

  考生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进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报名。

        四、注册及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必须注册为考生服务平台用户,完成网上注册及现场确认相关手续后,方可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名参加自学考试课程考试。

  (一)使用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报名需注册用户名,该用户名将绑定相应考生的考试信息。考生应以本人有效且常用的电子邮箱作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并牢记密码,避免遗忘和泄露。考生遗忘用户名和密码的,需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考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用户名和密码泄露而造成相关信息被修改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注册

  1.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注册页面选择“新生注册”, 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核对个人资料、报考专业等相关信息,并准确选择考试地点。考试地点一旦确认,不得自行更改,如需调整,须履行考试地点变更手续。

  2.在籍考生(已取得湖北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在注册页面选择“在籍注册”,考生服务平台将显示考生登记过的相关信息,考生应认真核对和完善。在籍考生持有或获得过多个自学考试准考证的,注册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准考证,准考证一旦选定,只能使用该准考证参加并在相应考区考试,使用其他准考证取得的考试成绩将按相关程序合并到注册时所选择的准考证上。

  (三)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后,须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相关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身份信息核验与现场照相。由他人代替现场确认的,将取消相关考生网上报名资格。首次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还须携带本人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各审查单位须留存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备查。

  (四)网上注册与现场确认已完成的考生可直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报名,不需再次注册和现场确认。

        五、网上报名

  (一)已完成注册及现场确认相关手续的考生,在当次考试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报名。

  (二)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和面向行业(部门)开考专业的考生报名实行网上缴费,请相关考生提前开通银行卡的银联网上支付功能。

  (三)考生在网上选报课程后,缴费前可对报考的课程进行修改,缴费后将不得修改已报课程,只能增加报考课程。

  (四)考生在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请考生及时缴费并注意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报考状态。

        六、准考证办理与领取

  (一)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准考证。

  (二)在籍考生准考证遗失或损毁的,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相关教育考试机构、助学单位申请补办。

  (三)考生新办、补办的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助学单位指定地点领取。

        七、考生信息变更

  (一)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需要变更的,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变更。相关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办理变更手续。

  (二)考生照片需要变更的,须说明变更原因,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变更,相关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予以重新照相。

  (三)考生居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需要变更的,可在考生服务平台自行修改。

  (四)考生需调整专业的,应履行如下手续:

  1.报考专科专业的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自行修改。

  2.报考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先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专业调整申请,再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到相关单位审核。

        八、考区(考试地点)变更

  考生在注册时所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区。如因工作、居住地点变迁确需变更考区的,先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考区变更申请,再持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暂住证、工作证等能证明考生确需变更考区的证明材料)到原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请转出,原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持相同证明材料到所申请变更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请转入,所申请变更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考区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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