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自考面向学校开考专业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一、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
新生注册:参加社会助学的新生注册实行集体注册,注册时间与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工作同步,注册截止时间为考试报名截止前一周。具体注册相关事宜考生可咨询主考学校(或助学机构)。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20年3月4日17时,下半年为2020年9月9日17时。
二、报考对象及要求
报考对象:参加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学校开考专业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社会助学学习,且已经通过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注册。
报考要求:新生应在助学机构注册并现场确认,信息提交主考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审核后才能报考;在籍自考生(包括已离校考生),应先在主考学校(或助学机构)完成在籍考生基本信息确认,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审核后才能报考。
三、考试时间
1.2020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的考试安排两次,时间分别为4月、10月。
4月份考试时间:2020年4月10-12日,10月份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6-18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 9:00— 11:30;下午14:30—17:00。
2.2020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安排两次,时间分别在4月18-19日、10月24-25日。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四、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教材大纲
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由湖北启源招生考试发行有限公司发行供应(咨询电话:027-51867791)。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
七、报考须知
1.2020年考试安排按专科和专升本分开安排,全日制本科(专本连读)专业由专科和专升本组成。专业课程由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含推荐选考课、通识选考课、指定选考课)组成。
2.自2020年起,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自2021年起,不再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新专业继续报考。
3.考生可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并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考试成绩由助学机构通知考生或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4.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5.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华课网校进行查询或下载。
附件:
湖北省2020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学校开考专业考试安排(专科)
湖北省2020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学校开考专业考试安排(专升本)
湖北省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学校开考专业考试安排(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