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9年10月自学考试考试时间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10月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公告》可知,河北2019年10月自学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
理论课程考试时间:10月19日—20日;
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华课网校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1.市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修定版)组织理论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电子考场。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入场前,所有考生都应接受安全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3.对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根据《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考试作弊属于《刑法》规定情况的将入刑定罪。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
4.理论课考试,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注意事项
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交通运输(专科)(民航运输与服务方向)、交通运输(独立本科段)(民航运输方向)和机场管理(独立本科段)3个专业已发文停考,本次为最后一次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底。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
冶金工程(专科)、人力资源管理(专科)、机车车辆(专科)、城镇经济与管理(专科)、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英语教育(独立本科段)8个专业已发文停考,自2018年下半年起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
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底。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
从2020年11月的实践性环节报名开始,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北京交通大学调整为河北大学,行政管理(专科)和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申请从调整前主考学校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2020年底前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
编辑提醒: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10月自考开考理论课程安排(本科)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10月自考开考理论课程安排(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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