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海南省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17年10月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1日至22日进行,全省设4个考区,10个考点,1055个考场。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考试局在此提示几点:
提示一:做好考前的充分准备
1.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身份证、考试用文具。
2.考生要落实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线,科学合理安排出行线路,保证提前到达考点,熟悉所在考点考试环境,并确认自己所在的考场位置。避免因天气、交通堵塞等因素耽误考试。
提示二:进入考场时自觉接受安检
1.考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场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进行检查。
2.禁止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含手机)、各种书籍资料、印刷材料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前,要自觉将禁止携带的物品放到考场外的“禁带物品放置处”,“禁带物品放置处”仅提供放置不负责保管,寄放的电子设备应关闭好。
4.考生入考后,通常不允许再走出考场。确需再出考场的,须经监考员同意并陪同,进入考场时必须再次接受违禁物品检查,严禁考生随意进出考场。
提示三:按照要求进行作答
1.考生应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2.选择题用2B铅笔在设定的方框中填涂,非选择题要在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试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3.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
提示四: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才可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行续考。
2.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普通高考一样,属于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改案(九)》、《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考场规则》,掌握相关内容,遵守考试纪律。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出现“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考试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触犯法律者,将遵照《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2017年10月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即将进行,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克服紧张情绪,注意饮食卫生,避免意外受伤,调整应试心态,以最好的状态参加考试,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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