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是中国最南端唯一的一所由海南省政府和三亚市政府共建的全日制综合性应用型省属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十大“教育援外基地”之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成员院校,是海南省中南部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才培养摇篮和知识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基地。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以下简称“专接本”)自开办以来,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考委〔2011〕4号) 及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2014〕18号)的部署和要求,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考生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证质量为核心,以增进技能为方向,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专业和课程改革,加强与其它教育形式的沟通、衔接,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学校自学考试事业科学发展,为我省社会和经济建设培养了大量的人才。
二、招生对象
(1)必须是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经参加统一考试、被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高职高专院校正式录取的在校学生;
(2)高职高专院校在校生应至少完成高职高专院校一学年的学习,且考试成绩都合格;
(3)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 |
其他费用 |
说明 |
B080702 |
计算机及应用 |
2520 |
1、教材费:预收500元(多退少补);2、考试费(省考试局收取):50元/人.科。 |
学费按琼计价管[2002]832号文收取 |
B070102 |
数学教育 |
2520 | ||
B050408 |
音乐教育 |
3600 | ||
C050105 |
汉语言文学 |
2280 | ||
C050201 |
英语 |
2520 | ||
B020210 |
旅游管理 |
2520 | ||
B040107 |
教育管理 |
2520 | ||
B020208 |
市场营销 |
2520 |
学 制:2年
学习形式:业余
课程的学习形式采取面授辅导和自学相结合。授课时间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下进行,主要安排在双休日、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考生要在不影响专科教学计划的正常学习下,自觉学习、积极参加面授,争取专科毕业时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四、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兴趣选择相关的专业,到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育学院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学籍,报省考试局备案,每一年度备案一次。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86626591
五、考试方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按专业开考,采取“单科独进,学分累计”的方法进行。自学考试按专业划分,每个专业又规定若干门课程,考生每考合格一门课程,相应得到本课程学分,就由考试管理部门“存”起来,待按专业计划考完了所有的课程并合格得到本专业的总学分。
考试不合格者可以参加本专业该课程的下一次考试,次数不受限制,已考合格课程的学分有效期为8年。
六、考试时间
(1)“统考课程”:安排在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进行考试。
(2)“衔接课程”:安排在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进行考试。
(3)“实践课程”:安排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进行考核。
七、毕业、学位申请
(1)毕业申请
考生在完成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在学分有效期限内,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可提出毕业申请,并经核验高职高专院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后,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副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国家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五章第25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第七章第25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2)学位申请
凡达到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士学位所规定的授予条件标准并提出申请,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可授予成人高等教育相应的学士学位。
八、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咨询电话:0898-88651701 联系人:许老师
邮政编码:5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