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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贵州自考报名通知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11月30日]  【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了《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得知2022年4月贵州自考报名时间在2021年12月14日至23日,详情原文内容如下:

  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

  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

  请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查看《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二、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4日至23日,其中,新生报名注册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至20日。

  (二)报名及缴费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缴费。2022年4月报名年度码为221。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zkbm.eaagz.org.cn/”,按照网页的提示及要求,仔细阅读《贵州省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1)。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新生须上传标准的二代身份证照片,该照片也将用于今后毕业办证。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打印规范>》(教试中心函〔2017〕133号)要求,新考生上传的照片为标准的二代身份证格式白底大头照相片电子版,规格:358像素(宽)× 441像素(高)、相片清晰、大小在100KB以内、JPEG/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格式上传。

  2.为保证新生上传照片符合要求,新生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须于2个工作日内对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确认后新生方可缴费完成报名,未能审核通过的照片,新生必须根据系统内提示未审核通过的原因,更换照片后重新上传。新生要注意报名注册截止时间,逾期不可再注册新生。

  3.报名平台开通了网上在线支付功能,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业务,缴费完成后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

  三、考场编排及考试通知单打印

  报名结束后,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按考点进行考场编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打印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4月1日,考试通知单打印网址:http://zkcx.eaagz.org.cn:9002。新注册社会考生打印考试通知单时,若发现关键信息(姓名、性别、照片、证件号码)有误的,需本人到报名注册时选择的市(州)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州)考试机构核实确认后开具相关证明,准许且只能参加首次考试;新注册助学考生打印考试通知单时,若发现关键信息有误的,需考生本人到所属学习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学习服务中心核实确认后开具相关说明,报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确认后准许且只能参加首次考试。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自学考试报名联系信息见附件3。

  四、数据报送

  请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在自考管理系统平台中填写“2022年4月考区考点设置情况”“2022年4月考试考点详细信息”,于2022年3月18日前上报。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报名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报名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守咨询电话,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报考咨询服务。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由本人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代理。

  (二)老考生只能报考所登录准考证号维护专业开考的课程,若需更改专业,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内,持身份证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修改。

  (三)为规范考生数据库信息,原用15位身份证号办理准考证的考生,从2022年起须在新生报名注册时间内重新注册准考证号方能报名。新老准考证可以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成绩合并。

  (四)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在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且已在国家学信网注册。

  (五)本科层次专业中,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系统里指定的12门课程中任选3门课程考试,但所选课程不能与所考专业规定的课程重复。

  (六)老考生的准考证如已办理过毕业证或已申请考籍转出的,将无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考,如要另报考专业,须重新注册新的准考证号。

  (七)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修改。

  (八)贵阳市考区,每个考点设置了报考最大容纳量,满员后考生须另择考点。

  (九)各市(州)监狱考点是为服刑人员设置的特殊考点,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报考。

  (十)所有考生打印考试通知单时须认真阅读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下载打印相关附件;考生参考时,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十一)部分课程考试时考生可携带不带储存功能的计算器(见附件2)。

  附件:

  1.贵州省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2.贵州省自学考试可携带不带存储功能计算器课程一览表     

  3.各市(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联系信息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zsksy.guizhou.gov.cn/tzgg/202111/t20211129_71833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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