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8年秋季招生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贵州师范大学作为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之一,拥有丰富的助学经验和优越的助学条件。为进一步满足社会各界人士对提升学历、加强学习、对多种教育形式选择需要的愿望,依托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办学设施,借助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推出的一系列自学考试政策,开展了多个专业自学考试的助考及助学工作。2018年秋季自考招生分衔接助学招生和社会助学招生两种模式。现招生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中,欢迎各位报读。
一、招生对象:衔接助学招生对象为与我校签署了助学协议的中职高职在校生;社会助学招生对象为社会各界人士。
二、报名层次:正在攻读大专学历的在校生或已具有专、本科学历的社会人士,均可报名本科专业;正在攻读中职学历的在校生或其他社会人士,均可报名专科专业。
三、学习形式及学制:网络助学与面授结合,学制三年。在学费缴清,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各科成绩合格及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均完成的前提下,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办理毕业证书。
四、优势:
一是可得到专业而有效的助学指导,我校借助主考院校优势,拥有强大的师资力量、教学队伍和管理团队,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经验丰富,通过科学合理地教学,助考生更易通过考试。
二是学习方式灵活,线上线下教学互为补充,大课小课教学形式多样,授课内容深入浅出,考试进程合理,考生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加快或减慢考试进度。
三是享受免考政策,各专业均有一定量的免考课程,达到免考条件的考生可办理相关课程免考,无须参加全国统考。
四是享受平时成绩有关政策,统考课程根据考生网络学习成绩,可享有最高占总分30%的平时成绩。
五是衔接助学考生可享受衔接和学分互认政策,各衔接助学专业均有一定量的衔接和学分互认课程,授课后由学院统一命题考试,无须参加全国统考。
四、毕业待遇:修完全部课程(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且成绩全部合格,在学费缴清,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后,可申请毕业。颁发国家统一印制并加盖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印章的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网上电子注册。符合申请学位条件者,可按《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
五、费用:学费标准按照《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收费标准的批复》(黔教计发﹝2004﹞9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类课程考试费以及成绩申办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地址及电话:咨询地址: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音乐综合大楼二楼继续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0851—86702452。
贵州师范大学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