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我校主考各专业、助学班及衔接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我校2019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现将申请学位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主考专业、我校自学考试助学班、以及自考衔接班于2017年7月1日以后拿到自考本科毕业证的考生。
二、申请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请于2019年11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达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审核,过期将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工作积极,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二)通过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平均分65分(含65分)以上。
(三)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中等(含中等)以上。
(四)2016年以前参加广西区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2016年后(包括2016年)必须是参加我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合格成绩只能用于申请一次学士学位。
5.申报年限: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后二年内。
四、申请提交材料:
(一)纸质材料
1.2016年以前学位外语不是在广西师范大学考点考试的,必须提供成绩证明(盖自治区学位办或考点院校公章有效)。
2.材料邮寄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211室,邮编:541004,收件人:自考办,电话:0773-5843240。
(二)电子版材料
1.《广西师范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评审表》见附件。
2.电子照片一张,要求:
(1)电子照片必须由照相馆数码相机按证件照片标准要求拍摄。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露出眉毛和双耳朵,照片背景为浅蓝色。着白色或浅色系上衣为宜。
(2)照片规格:480×640像素,格式为JPG;
(3)电子照片的命名:身份证号加姓名.jpg;
3.《广西师范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评审表》电子表格及电子照片,请以:“2019年下半年学位申请材料姓名+身份证号”为主题,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1579203155@qq.com 。
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773-5843240广西师范大学自考办。
广西师范大学自考办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