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9上半年自考毕业审核时间_地点
根据《广东省2019年办理自学考试毕业登记手续须知》可知,2019年广东自考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网上申请时间上半年为6月17-22日;按相关要求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依照各区招考办的工作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提交毕业材料时间、地点详见各地市考办的通知。详情如下:
地区 |
毕业审核时间 |
毕业审核地点、材料清单 |
---|---|---|
广州 | 各区初审时间汇总 | 广州自考毕业通知 |
深圳 | 6月19日-22日 | |
东莞 | 6月23日-25日 | |
珠海 | 6月20日-22日 | |
江门 | 6月17日-19日 | |
汕头 | 6月17日-22日 | |
惠州 | 6月21—22日 | 惠州自考毕业通知 |
中山 | 2019年6月22-23日 | 中山自考毕业办理 |
清远 | 2019年6月25日 | 清远自考毕业须知 |
华南理工大学 | 2019年6月19—20日 | 华南理工大学自考毕业通知 |
华南师范大学 | 6月17日-18日 |
毕业登记步骤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相关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网上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登录系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双面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盖章。
注意: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做任何更改。
(三)提交材料
1.身份证的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考生一式三份。
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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