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9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登记的通知
东莞市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登记工作将于6月中旬进行,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主页《2019年办理自学考试毕业登记手续须知》 ,并按相关要求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在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网上申请:6月17日-22日,考生个人上网申请。
2.现场初审:
时间:6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东莞开放大学(原东莞市莞城广播电视大学,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运河东一路157号。)
二、办理毕业登记前期工作
(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须在5月1日前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者,只能参加下一期毕业登记的办理。
(二)登记前置学历相关信息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申请专科毕业的准考证号。
5.申请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如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可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取得毕业证后,须于7月5日前登录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当次毕业申请。
三、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四、毕业登记步骤
考生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考生入口→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登陆 →基本信息维护→毕业管理→毕业申请→初审地点(东莞市区1900)→提交毕业申请→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相关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网上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登录系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双面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盖章。
注意: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做任何更改。
(三)提交材料
1.身份证的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考生一式三份。
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备注:从2019年开始,考生办理行政管理(原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专业(本科)毕业手续,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成绩单;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特殊情况除外,详见正文)。
(四)特殊专业要求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原专业名称: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原专业名称: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05747临床医学总论、0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05749中医营养学基础、057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05752 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实践考核)、00988食品营养学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五)重要提醒
1.市自考办只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2.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逾期办理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登记的办理。
3.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19年10月中旬,届时请考生在东莞教育局网分类服务中考试信息栏目,查阅毕业证书发放安排。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复印在同一页)、代领委托书(考生须签名)。领毕业证地点:东莞市自考办(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3,联系电话:23126082)。
4.考生申请毕业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考生可登录地址http://www.stegd.edu.cn/zksq,按页面要求输入考号、身份证号、密码等相关信息,即可申请办理业务。须考生自行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 电话:(020)89338633 。 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