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申请2020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通知,现将我市2020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申请
考生对本人2020年1月自学考试某科目的成绩有疑异的,可持本人自考准考证、身份证到我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受理时间:2020年5月22日-6月2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地点: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一楼招考服务大厅(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联系电话:0755-82181999。
二、复查范围
(一)我省自学考试答卷复查范围仅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等项目,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答题评分宽严等不在复查范围内。答卷复查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原件及其副本,也不得复印答卷。
(二)我办仅接受在我市参加2020年1月自学考试考生的复查申请。
三、复查结果反馈
复查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查科目成绩总分,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查询。
四、特别提醒
目前我市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并服从工作人员现场指挥。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