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教育部有关2020年4月自学考试延考工作安排,现就我省2020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复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复查申请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2日,各地市考办可在上述时间段内,确定成绩复查申请受理时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市要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自学考试成绩复查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可采用预约等形式接受考生查卷申请,并于2020年6月3日前将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录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考生对本人2020年1月自学考试某课程的成绩有疑异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复查范围
我省自学考试答卷复查范围仅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等项目,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答题评分宽严等不在复查范围内。答卷复查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原件及其副本,也不得复印答卷。
三、复查结果反馈
复查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查科目成绩总分,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也可向受理答卷复查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由受理答卷复查申请的地市考办组织通知考生领取书面通知。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