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2020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自考考生:
我省2020年1月自学考试将于2020年1月4日至5日(周六、日)进行。现将本次报名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1日9:00至25日11:00,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21日9:00至25日11:00(此期间工作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周末正常办公)。
(二)所有考生报考时间:2019年11月25日15:00至28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17:00。
二、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服刑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三、报名操作流程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方可进行报考。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一)预报名。新生于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到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该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
(二)正式报名。新生预报名成功后凭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我市各自学考试报名点(详见附件2)进行现场确认。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上网修改,否则,一旦摄像后将无法修改。考生正式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报名点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报名资料,并得到一个唯一的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本人准考证号,报考时须使用该准考证号方能报考。
报名流程详见《2020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流程图》(附件3)。
四、报考
(一)根据省自考办文件精神,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并且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前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确认报考课程时须通过手机验证码进行验证。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在确认报考课程前,考生须认真核对所选考区、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须及时与我办联系。报考缴费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缴费。报考流程详见《2020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流程图》(附件4)。
(二)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8〕11号)要求,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无相片考生,须在新生报名期间(2019年11月21日至25日)到我市自学考试报名点(附件2)办理补摄像手续方可报考。
(三)考生进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5)后方能报考。本次我市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工作。根据省考办文件,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
五、准考证的打印与使用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写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参加考试,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考试开始前10天内,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对于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至考试结束当天到我办打印(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2181999)。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准考证样式见附件6。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要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自重自爱,诚信考试。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依据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绑定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二)考生可在考前一周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2020年1月自考考点、考场和座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