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重庆文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单位、全体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
按《重庆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学校学位授予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我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和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达到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教学计划要求,经考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表明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人高等教育业余及函授本科学生在校所学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课程平均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所有课程成绩认定时间均以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上毕业日期之前的考试成绩为准。
(二)申请学位本科生须达到相应英语水平,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可提交申请:
1.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PRETCO)综合成绩50分及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34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300分;
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达到二级水平及以上;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英语(二)(00015)成绩60分及以上;
5.国际人才英语考试(ETIC)初级及以上;
6.雅思考试成绩达到4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
7.原则上学校认定的各类小语种考试,综合成绩达到初级成绩合格及以上;
8.2020年以前参加重庆市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达到60分及以上。
(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二、申请时间
2020年5月6—2020年5月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三、申报材料
向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提供材料如下:
(一)重庆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一份。
(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四)免冠彩色相片电子版和纸质版二张(相片与毕业证上照片一致)
四、材料上交地点
红河校区培训公寓(志仁楼)106办公室
联系人:魏维 023-49802026 18996173775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且务必手写,审核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二)学位证书的办理和相关材料上交只能本人亲自办理,不接受委托或邮寄办理。
(三)申请学士学位证书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材料(材料必须齐全且按要求规范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四)按照学校规定继续教育学院将在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并通知学位证书领取时间。
(五)根据教育部规定,学位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后不补发,只开具纸质证明。
(六)相应费用:行政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需缴纳学士学位认证、审核200元/生;专科衔接本科专业、本科二学历专业学生不收取相应费用。
特此通知
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