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1年4月16日领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该通知详情内容如下:
2021年4月16日领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
自学考试毕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市教育考试院凭身份证和初审凭证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考试院时请佩戴口罩、扫“安康码”和测量体温;持绿色“安康码”、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试院。请考生自备签字笔,排队等候时应保持适当间隔,领证后,不得逗留聚集。
2、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事宜请咨询主考学校。
3、2020年下半年毕业的公安管理专业毕业证书4月12-14日在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图书馆阶梯教室领取,未能按时领取毕业证书的考生请与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联系。
4、请考生按照《填写指南》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务必及时将毕业生登记表交档案保管部门放入自己的个人档案中。
附件: 合肥市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指南
附件及原文地址:http://www.hfzk.net.cn/DocHtml/1/Article_20213261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