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考最高加分由20分缩减为12分,5类照顾加分
今年昆明市中考政策发生变动,总分从原来的880分降到600分,但加分政策依然沿用2015年的加分项目和分值,也就是5分到20分不等。而且,昆明市14个县市区7万多考生,享受加分学生已经达到11229人,占到总人数的15%,引发民间强烈呼声。不少考生家长认为,存在加分比重过高、范围过大、名目繁杂等政策不合理现象。12月4日,昆明市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17年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照顾规定即将实施。与以往政策相比,新的加分照顾规定加分项目由7类降为5类,加分分值大幅下降,最高分由20分降为12分。“三好学生”不再享受加分;若同时符合几项加分照顾条件的,可选择分值最高的一项实行加分照顾,其照顾分数不得累加。
为了使考试更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调整后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结合实际,昆明市对中考照顾加分政策进行调整,总的来看,加分政策大大“瘦身”,取消了两项鼓励性加分,所保留的每一项政策都有教育部和省里的依据,且分值均大幅降低。
5类照顾加分 最高照顾12分
一:对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的加分照顾1.烈士子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或二级英模子女、驻艰苦边远四类以上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12分。2.因公牺牲的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3.驻艰苦边远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照顾9分。4.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现役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驻艰苦边远二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6分。5.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现役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照顾3分。审核部门:以上项目的考生加分照顾资格审核,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其他加分照顾项目由其父(母)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军人子女须由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审核)。
二、对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的加分照顾1.获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12分。2.获州(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9分。3.获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6分。审核部门:以上项目的考生加分照顾资格由县(市)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审核。
三、对少数民族的加分照顾户籍在民族自治县、其他县(市)区的民族乡并在当地初中就读的少数民族照顾6分。
审核部门:考生加分照顾资格由县(市)区民宗部门负责审核。
四、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的加分照顾云南省内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照顾6分。
审核部门:考生加分照顾资格由县(市)区卫计部门负责审核。
五、对归侨(侨眷)子女、台湾籍考生的加分照顾归侨学生、归侨(华侨)子女、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科技奖的侨眷子女、台湾籍考生照顾6分。
在政策执行期间,若对加分有异议或举报建议,可向市教育局、市招生考试院反映,监督举报电话: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63102385、市招生考试院6531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