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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乌鲁木齐中考招生政策稳中有变

来源:亚心网  收藏本页   【 】  [ 2016年5月24日 ]

  5月19日,乌鲁木齐市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会议召开,和往年相比,今年首府的中考招生政策在保持总体平稳的同时,也有一些变化。其中,乌鲁木齐市中考今年取消计划外招生,部分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和本市户籍考生填报志愿待遇一致。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乌市初中毕业生共2.8万余人,按照98%进入高中阶段的比例招生录取,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录取比例确定为4:6。全市将会有近1万名学生进入职业高中学习。

  今年首次实行高中学籍录入与招生同步进行政策,为的就是使招生录取工作更加透明、公正。考生一旦被高中录取后,学籍即产生,任何人不得变更。新学期开学后,将有工作组深入学校,严查学籍与录取名单符合率。如果有学校擅自更改,将追究负责人直接责任。如果有违反规定擅自择校的,也将不注册学籍,该考生将不能参加高考。

  乌鲁木齐市委常委张爱华说,高中招生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任何人不能批条子,批了也不办,谁办处理谁。各学校要限制人数、分数。必须要保证阳光招生原则。

  张爱华还要求,各民办学校不得降分录取,高中录取不得提前收费。招生录取任何环节都要做到标准刚性化、结果公开化。各学校严格执行区域性招生规定,没有经过自治区教育厅和乌市教育局的批准,一律禁止到外地州进行招生。

  乌市中考时间为6月24日、25日、26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旧实行平行志愿,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分3个批次依次录取。

  今天,晨报专门出版中考特刊解读中考招生政策,期望对中考生和家长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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