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兰州市教育局公布了2016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并于即日起至5月27日进行公示(兰州教育网:http://www.lzedu.net/ ),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0931-8831608向兰州市教育局实名反映。
为促进教育公平,体现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根据《2016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照顾政策要求和标准,经考生申报、报考学校初审、兰州市教育局审核,2602名考生符合2016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照顾政策规定。
公示名单中,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主要集中在第1、第2、第5、第7、第8、第9项。
兰州市教育局要求,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在B等(含)以上。若同时具备几项政策照顾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参加统配(对口分配)录取、自主招生录取和因招生计划未完成须降分补录时,考生若同时具备降分补录和照顾政策,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