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许多独生子女的家长非常关心高中段招生是否加分的问题。5月16日,记者从市卫计局和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凡报考枣庄市范围内普通高中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考生,经枣庄、滕州两级市卫计部门审核认定符合加分条件后,可按照对计生家庭的优惠政策,总成绩加5分。据了解,5月13日至18日为乡镇(街道)审核阶段。
申报加分的考生限制条件为: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枣庄户籍,考生为枣庄户籍,且是参加枣庄市2016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考生,其父母双方户籍为非枣庄籍的,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考生父母(或监护人)于5月13日~18日到其属地计生办,凭考生准考证、准考证复印件、独生子女还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包括父母子女)户口本、父母结婚证(离婚证)、父母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信和个人计划生育承诺书申报领取;两女户考生要有家庭(包括父母子女)户口本、村委会出具的两女证明信、父母一方的绝育证明申报领取。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的,要现场检查微机信息,依据日常管理情况先发放表格,并作为“特殊审核考生”待进一步审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发表格。
据了解,这次申报将对独生子女考生父母实行承诺制。《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指出,我国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取消二孩审批制度。因此,申领《审查表》的考生家长,需凭《个人计划生育承诺书》领取,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再生育、目前未怀孕,且承诺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考生家长,发放《审查表》。
5月30日前,市卫计局将审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并在枣庄教育网(www.zzjyw.com )和初中毕业学校及枣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过后,实施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