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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都中考加分政策全市统一实施

来源:四川在线  收藏本页   【 】  [ 2016年3月31日 ]

  成都市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加分政策及办理办法出台。与往年相比,今年对加分管理流程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一是中考加分政策全市统一实施,各区(市)县、各学校均统一执行,不能改变加分幅度和范围;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和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的加分资格审查流程,保证加分办理全过程公平、公开、公正,确保社会稳定和教育公平。

  加(降)分政策共分三大类

  一是考生身份类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分别加5分。

  二是素质教育类加分,共分科技类、体育类和艺术类。科技类中,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加10分,其余分别加8分、5分;体育类中,参加规定比赛(限单项及团体项目中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的50%队员),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一级的学生运动员加10分,其余分别加8分、5分;艺术类中,经市教育局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一等奖者加10分,其余分别加8分、5分。

  三是过程评价类加、降分。其中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获市(地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

  办法要求,录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所有学科类竞赛获奖均不享受加分。往届考生可享受考生身份类加分。

  4月底以前考生填写表格

  4月底以前,各学校将政策宣传到考生、家长,考生准备相关材料,填写表格。申请享受“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类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按市外侨办、市台办、市人社局的相关安排办理。

  5月底以前,市外侨办、市台办、市人社局提供享受加分的考生名单,市招考办上网公示。申请享受少数民族及素质教育类、过程评价类加分的考生,4月底前将相关材料交初中学校,5月底以前,市招考办上网公示享受加分的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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