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6年杭州市富阳区各类高中入学考试和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出炉。
遵循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推进高中段(含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招生一体化”要求,本次新政中,对“非富阳区户籍考生”报考,及中考总分、科目分值和加分项目等相关政策均有调整。
2016年富阳中考新政放宽了对“非富阳区户籍考生”的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富阳各类高中:具有富阳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生及在外地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港澳台籍、父母持有富阳区《人才居住证》或“外商投资便捷卡”以及父母符合相关政策引进到本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等且学籍在本区初中学校的非富阳区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一年级开学时就在本区初中学校就读,并且具有在本区初中学校连续三年的学习经历和学籍的非富阳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非富阳区户籍考生可报考除普通高中以外的学校。具有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学生不得报考。
此外,记者注意到,中考新政对考试总分及科目分值作了调整: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的分值增加,由原来的5分提升到10分,因此,中考满分由今年的680分提升到690分。
中考新政的加分项目及分值部分变化,与高考的加分变化趋势相同——“项目压缩、分值压缩”:每类加分的最高分由10分降到5分,总分由20分降到10分;富阳区级竞赛获奖不纳入加分系列,取消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奖项目的加分。
富阳中学、富阳二中、新登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在2016年1月底前完成。推荐条件为: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读满三年且连续三年学籍均在该校的学生。
据了解,近年来,针对“城区学校违规招生、农村学校生源不足”现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不公、招生不透明”问题,富阳扎实推进“阳光招生”工作。除了义务教育段沿袭“分类报名、按序录取”、城区初中第四批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学校等办法外,今年“阳光招生”工作向公办高中、公办幼儿园两头延伸,坚决取缔择校费、自主调剂、内部分配名额等“潜规则”。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确保实现“零择校”,维护教育的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