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 | 考试用书 | 培训课程 | 模拟考场  
  当前位置: 中华考试网 >> 中考 >> 中考政治 >> 政治辅导 >> 文章内容
  

2016年中考政治考点精讲: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6年5月18日 ]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1.什么是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1)含义: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的权利。

  (2)重要性: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3)法律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法律保护。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3.生命健康权的含义及地位

  (1)含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统称。生命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安全不受非法剥夺、危害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

  (2)地位: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4.我国法律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予以特殊保护?

  (1)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2)未成年人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

  (3)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5.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1)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2)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3)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6.怎样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1)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法制观念,决不做侵犯和危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事。

  (2)同学之间要互相爱护、互相尊重,嬉闹要适度,避免因过失而给对方造成伤害,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

我要提问】【本文纠错】【告诉好友】【打印此文】【返回顶部
将中华自考网添加到收藏夹 |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中华自考网 | 复制本页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 | 申请链接 TOP
关于本站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站内导航
Copyright © 2006-2019 中华考试网(Exam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