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社会的道德是否大面积衰落?
应该认为,我国道德的发展进步,在总体上是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同向的,道德建设的成就,在冰雪灾害、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以及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一系列检验社会道德状况的关键时刻,得到了充分的显示和证明。
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于一些领域。一是与市场经济联系紧密,容易发生权钱交易和容易受到金钱腐蚀的领域,是腐败、诚信等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灾区。二是现有道德严重失范的领域,比如,公共道德领域问题多发易发,一个重要原因,是现有道德所调节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人群发生了重大变化: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从农民到城市新市民;从单位人到社会人;从体制内的人到体制外的人;从国有制的人到个体、私营和外资等多种所有制的人等。
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于一些人群。一是一些官员道德缺失。突出表现在少数官员弄权谋私、钱权交易、贪污腐化等。这些人的败德行为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最大。二是一些企业和商人道德缺失。突出表现在诚信缺失、坑蒙拐骗、制假贩假等。三是一些文化名人道德缺失。突出表现在沽名钓誉、抄袭剽窃、低俗炒作等。四是一些公民道德缺失。突出表现在不守公德、见危不救、以怨报德等。
正是这些局部的、少数社会成员的败德现象,无形中给民众带来了极大的道德压力和心理暗示,很多人因此认为社会正在逐渐滑向一个低信任度和缺德的深渊,进一步加剧了人们评价社会道德状况的悲观、消极情绪。
2、出现道德问题的主要原因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那么多的过路人对见义勇为敬而远之?有专家认为,根源在于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的精神。若缺乏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大多数人会因没有安全感自保,势必会出现个人无公德、社会无公义的现象。也有专家认为,价值偏离、底线失守、秩序失范是造成悲剧的社会根由,是信任、诚信等一些基础社会秩序出了问题。过去一段时间,我们更加重视具体社会制度的变革,而忽视了社会基础秩序的建设。
归根结底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文化道德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不相适应。
第一,道德发展滞后性的原因。道德的发展轨迹和经济的发展轨迹是同向的,但决非简单同步。旧的道德观念将长久地影响人们,而新的道德观念转换成为人们的内心信念和行为规范,往往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期。
第二,体制机制不完善的原因。遭致普遍抨击的见危不救、不守公共秩序等问题,虽然表现为一些社会成员公德失范,但深层次的重要原因,是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文化向“陌生人社会”文化不断转变,而社会控制和约束体系逐渐弱化。
第三,法治和德治还不完全相适应的原因。
第四,社会舆论放大效应的原因。目前许多媒体总是刊登一些有损社会道德风气的事件的新闻报道,这些报道即使所言是实,但这种新闻看得多了,很难不加剧人们“好人没好报”、“做好事难”的恶劣感受。结果是更多人只愿做一个社会风气的批评者,而不愿、不敢去做一个美德的践行者。
3、把依法治国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要把依法治国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止住道德的滑坡。在今天,制度之外,教育仍然是最为根本的途径。“
有专家呼吁用法律规制“见死不救”、“见义不为”,建议设立“见死不救罪”。但也有专家认为,针对中国目前的状况,“见死不救”不宜入罪。“小悦悦事件”反映更多的是道德层面的事情,法律是把“双刃剑”,用法律规制“见死不救”,会混淆犯罪和违背道德的界限,设立“见死不救罪”应慎之又慎。11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法制办公室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救助行为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引起了社会的大反响,也填补了国内公民救助行为立法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