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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考政治辅导:政治权利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5年1月6日 ]

政治权利

有人认为,建议权和监督权是我的政治权利,不管我采取什么方式,只要达到目的就行。

答: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1)公民的政治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参加国家管理、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如:建议权、监督权、控告权、检举权等。

(2)我们行使建议权、监督权的渠道很多。如: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监督。

(3)行使建议权、监督权等政治权利,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应当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出示证据和各种证明材料。投诉和举报时,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也不能采用贴大字报、聚众闹事等方法。

(4)所以上述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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