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征求意见稿)》于7月29日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849封邮件,邮件内容经逐条梳理汇总、分析研判,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事项 |
意见 |
人数 |
是否 采纳 |
依据/意见 |
1 |
关于新政策发布 |
新政策发布未满三年,且未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建议推迟发布,应论证后再推行。 |
317 |
不采纳 |
该建议无法律依据。 |
2 |
关于体育考试标准 |
建议与其他一线城市统一标准。 |
683 |
不采纳 |
我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标准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的标准执行,且通知中第六项第(四)点表明今后中考体育如无重大政策调整,不再重复发文。 |
3 |
关于设立平时分 |
建议取消平时考核分。 |
683 |
不采纳 |
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有助于提高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效果,培养学生平时锻炼的习惯和终身体育的能力;减少应试体育现象,避免一考定终生,降低学生考试压力; |
4 |
关于取消120分设置 |
建议保留120分,鼓励学生发挥自身优势项目取长补短。 |
152 |
不采纳 |
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身体素质;现行省厅评分标准120分难度不一,男子篮球项目120标准太高任何人都无法达到,而有的项目标准较低;120分值两个项目成绩互补,体育中考满分率过高缺乏区分度。 |
5 |
关于将游泳项目列入必考选项与选考选项 |
建议取消游泳科目,该项目增加家长培训成本,始终存在安全隐患。 |
165 |
不采纳 |
中考游泳考试是必考项目中的“二选一”项目,给广大考生提供了多一种必考选项。我们是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来选择游泳作为中考体育的必考科目。” 根据教育部和省厅的要求,学生普及游泳项目,对学生生命安全大有好处。自从推广游泳项目以来,三年来学生溺水死亡案例逐年减少。 |
建议初中学校开设游泳课,设立相关公益游泳培训机构,完善基础设施,考核重点应在于会游泳,能自救,速度考核不应要求过高。 |
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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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采纳 |
这项建议纳入我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但速度不考核无以衡量成绩。 | ||
中考游泳选考项目的设置既响应了广东省政府的号召,更合乎深圳发展的需要。 |
19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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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取消短跑科目和仰卧起坐科目 |
建议保留短跑与仰卧起坐等科目,这些项目高效经济,适合普及考试。 |
165 |
不采纳 |
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第六项第(一)点“各市根据各地实际自行确定若干体育项目作为选考科目,其中一项为技能类项目,在初中阶段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项目不列入选考科目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