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招考委[2013]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原则
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招委、市教育局领导下进行。各县(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体育考试领导组,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考试项目、计分办法等具体要求,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教育资源,本着组织严密、公平公正、安全有序、方便考生的原则,采取集中、相对集中或送考到校的办法安排考点。各有关中学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按照市、县(区)招办统一安排进行考试。
二、考试对象
全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全部参加体育考试。
三、考试内容
1、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2、立定跳远。
3、握力/体重指数。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统一定为5月上中旬。
五、考试方法
全市一律采用智能化电子仪器进行考试。考试成绩由计算机现场打印并告知考生。
六、计分办法
体育考试的计分办法为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项目为20分,其它两项各为15分,三项合计50分,计入中考成绩总分中。
七、对特殊学生的规定
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持残联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人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其体育考试成绩按所在县(区)学生体育考试平均成绩计算;因意外伤害、伤病或某种先天性疾病必须免考(如心脏病、肺病、肾病等)的学生,必须持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和《大同市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免考考生登记表》到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登记注册并办理有关审核手续,审核同意后,此类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按及格成绩计算。因临时生病或女生例假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经学校审定、报县(区)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审核后,可办理缓考手续。缓考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试。
八、考务要求
1、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大同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细则》中的各项要求,县(区)教育局要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评分办法,统一操作程序。
2、各县(区)务于体育考试前上报《体育考试秩序册》,5月25日前上报体育考试成绩册一份,成绩软盘二份。
3、各县(区)要加大对体育考试的管理力度,切实做好体育考试考务人员的选拔和体育考场的选择等工作。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责成专人负责考生的乘车、饮食、住宿、医务等事宜,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坚决杜绝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万无一失。凡因工作失误而造成伤害事故,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4、考生所在学校一定要严格把关,完善体检制度。要对考生心肺功能、血压及其它隐形疾病进行考前检查摸底,以消除安全隐患。凡患有疾病的考生所在学校要做好其家长和本人的思想工作,不得隐瞒病情。确实不能参加考试者应劝其免考,或根据体育考试项目特点,给予科学指导,防止考场出现意外或人为事故。凡因考生本人隐瞒其所患疾病和隐形疾病及身体本不该参加体育考试而勉强参加体育考试者,所引发的事故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5、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要根据体育考试规模大、组织工作繁杂等特点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肃考场纪律、严格程序和严格监督制约机制,杜绝在考试和数据整理过程中的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在体育考试中出现的舞弊现象,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对工作人员参与考生违纪舞弊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体育考试的公平性,确保体育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