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教体〔2017〕132号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中学、各事业单位中学、市管民办中学: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94号)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体〔2015〕1号)要求,结合兰州市近几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实际,经过充分调研,特就2017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考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全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时间统一安排于5月20日至6月2日进行(如遇下雨等天气顺延),缓考于统一考试10天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特殊考生的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时间为6月19日下午3:00,具体考场等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分值、评分标准
1.体育考试执行《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内容为基本范围,采取对初中体育课程目标效果一次性测试评价的方法。考试项目分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见下表),总分值定为50分,以考生各项目实际得分之和计入中考总成绩。其中必考为三项,选考项目(六选二)由考生自行选定,选考项目尊重学生自愿,学校或教师不得干预学生选考项目的自由。
兰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及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及分值
项目男生女生满分分值
必考项目项目11000米跑800米跑10分
项目2足球(30米运球绕杆)足球(30米运球绕杆)10分
项目3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分
选考项目
项目4
(六选二)立定跳远立定跳远10分
50米跑50米跑10分
抛实心球抛实心球10分
跳绳(一分钟原地正摇双脚)跳绳(一分钟原地正摇双脚)10分
篮球运球篮球运球10分
排球垫球排球垫球10分
2.评分标准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部分项目参照2007年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详见《兰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附件3)。 四、考试组织
(一)城市四区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共设5个考点,城关区:兰州市第七中学、兰州市第五十一中学;七里河区:兰州西北中学;安宁区:兰州市第五十七中学;西固区:兰州市第六中学。
(二)红古、永登、榆中、皋兰、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县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本文件要求制定本县区实施方案,并于4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艺处。
五、考试办法
(一)普通考生采取统一时间报名、统一分配考点、统一时间集中考试的办法。
(二)特殊考生考试办法:
1.对暂时丧失运动能力(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全套诊疗手续)或符合残疾标准(需出具残疾证明),且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申请参加《体育与健康》书面考试,考试总分为50分。申请学生填写《兰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申请表》(附件4),附相关辅助材料交学校,城市四区毕业学校于4月30日上午12:00前报市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进行审核,市保健所审核后将名单于4月30日下午5:00前统一报市教育局;远郊县区学校申报到所属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统一参加书面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的教学内容及目标,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组织考试。
2.对于有运动能力,临时有伤病(如急性病症、肌肉拉伤等)的考生及女生例假等,由毕业学校于5月4日至5日在“兰州市初中体育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申请缓考;考试现场因以上原因提出要缓考的(考完两项后不得申请缓考),由考点提出并由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在“兰州市初中体育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缓考;由教育局安排在缓考时间进行补考,内容、标准等与集中考试一致。对于仍然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以零分计分。
3.初中学校校长对免试和缓试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总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零分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考务工作
(一)测试程序
1.学校准备。各初中学校于4月20日前向考生发放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兰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6),学生、家长签字后于4月25日前交回学校统一备案。同时学校要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以及考试流程的讲解。
2.报名。凡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在“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同时进行体育选考项目的报名。报名时由考生自愿选定选测项目,选测项目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3.测试。所有考生都必须经过考点和考场两次检录方可进入测试程序。各单项测试组要严格检录程序,认真核对学生基本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学生方可参加测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轮次内,未参加考试或中途离考,不论何种原因均按自动弃考处理。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未到考场,取消考试资格。中长跑项目必须安排在最后考试,其它单项的考试顺序由考点根据场地和人员情况合理安排。中长跑项目考试中如遇人为受阻、摔倒等特殊情况,考生可以立即停止该项考试,申请重考,若考生坚持跑完全程则不予补考。考生申请重考原则上只有一次。考生一律穿运动鞋参加考试。每个考生所有项目考试原则上要求在半天内完成。因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中断考试,不能在半天内考完五个项目的考生,经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封存学生已考成绩,待条件允许时组织考生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