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态平衡的破坏
(1)生态系统的自动调节能力都有一定的限度,当超过了这个限度,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就会被破坏。
(2)破坏生态平衡的因素:自然因素(如火山喷发、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和人为因素(如对森林的过量采伐,对草原的过度放牧等),同时人为因素可以强化自然因素。
2.生态平衡:指一个生态系统发展到成熟阶段时,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的种类和数量保持相对稳定,具有比较稳定的食物链和食物网,在各组成成分之间,物质和能量的输入和输出保持相对平衡。
3.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自动调节能力。这种调节能力有强有弱,生态系统的成分越复杂,生物种类越多,自动调节能力越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越高相反,生物成分越单纯,生物种类越少,自动调节能力越弱,稳定性越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