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星河湾双语学校 “国际课程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星河湾双语学校招收有志于接受国际课程的上海生源考生和非上海生源考生。
上海生源:获得今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且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外籍学生除外)。
非上海生源:不符合上海市中招报名条件, 1998年9月1日后出生的初三毕业生,且非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
二、招生办法
1.招生要求
认同我校办学理念,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良,具有较强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学生。
2.报名方式
学生直接联系星河湾双语学校招生办公室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在材料审核合格后,学校会分批安排学生面试。
报名材料包括:星河湾学生登记表(可在学校网站下载)、近两年在校成绩单、在学证明、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
3.选拔方式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审核学生报名材料、分批安排面试等方式,全面考察报名学生在“境界”、“修养”、“潜能”和“学力”四个方面的综合表现,并以此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
4.预录取
5月1日至6月3日:星河湾双语学校进行自主预录取工作
6月4日至6月6日:学校组织上海生源预录取考生在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签约(已被高中学校推荐或自荐预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国际课程班网上签约)。非上海生源考生由学校自行组织预录取签约。
6月20日前:学校将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后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
5.录取
(1)上海生源:
预录取学生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 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被正式录取。
如计划未完成,根据上海市教委文件精神,在征求志愿阶段对符合我校招生条件且无去向的学生予以补录取。补录取学生考试成绩也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非上海生源:
非上海生源考生,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被正式录取。
① 参加当地考试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的中考,由当地考试招生机构出具注明各科成绩以及总分的成绩证明单(加盖公章),成绩应达到当地市示范性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② 对于无法参加当地考试招生机构统一中考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考试,并达到我校的录取标准。
6.补录取
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进行补录取,补录取的学生为无去向考生,其考试成绩也必须达到学校原定录取分数线。
三、收费:
学费: 60000元/学期
住宿费: 2400元/学期
校车费: 按照校车行驶距离由校车租赁公司确定(13公里以内提供校车)
四、招生咨询
招生电话:64551324、54573390
招生信箱:admission@ssbs.sh.cn
学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2588号
邮政编码:201108
学校网址:www.ssbs.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