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违规补课活动的通知
鞍教发﹝2019﹞5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教育办)、局直属各学校:
2018年鞍山市教育局重拳出击,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工作成果显著,共查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案件16起,开除8人,辞退4人,降职4人,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在职教师抵制乱补课行为的自觉性,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树立鞍山教育工作良好新形象,还广大师生一个愉快的假期,市教育局决定,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寒假专项整治违规补课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时间
从2019年1月21日起至2月27日止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
一是严查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是严查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是严查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是严查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是严查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是严查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七是严查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的有偿补课;
八是严查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以文化课补习为主的超范围办学行为和无证乱办班的补课行为。
三、专项整治的措施
1、召开教师大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文件精神,每位教师都要认真对照,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制订改正措施。学校要跟每位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责任状,杜绝乱补课现象的发生。
2、召开学生和家长会,增强拒绝有偿补课意识。各学校要在寒假前及时组织召开学生大会和家长会,教育学生和家长要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和成才观,帮助学生和家长分析乱补课的危害,自觉做到远离乱补课,积极举报乱补课。
3、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遏制乱补课高发态势。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成立假期治理乱补课稽查小组,主动出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员和地点进行明察暗访,发现线索,及时稽查,严肃处理。
四、专项整治的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把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违规补课活动作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责任主体职责,着重抓好有关制度和规定的落实。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都要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违规补课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要实施连带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哪所学校的教师出了问题,要由所在学校校长负责。对管理不善、问题严重的学校要严肃问责。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奖惩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市教育局将进行重点督察。市教育局将把此项活动作为考评县(市)区教育局年度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教育局将在年底的行风评比中予以扣分。对有案不查或故意包庇的单位和人员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加大力度,严肃查处,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把对违规补课案件的查处作为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对发现的违纪案件,要认真及时查处,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于性质严重、情节恶劣、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用实际工作成果取信于人民群众。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对查处的案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媒体上继续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各学校也要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市、各县(市)教育局和学校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和监督。
3、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做好源头防范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从源头上遏制乱补课现象的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建立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以创新为手段,以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为载体,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解决产生违规补课、办班现象的深层次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集中整治有偿补课专项行动。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各地各校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公示栏等途径,采取发放告家长书、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大力宣传教育系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治理有偿补课的工作举措,让社会各界了解教育主管部门和广大学校治理有偿补课的坚定态度和决心,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要充实力量,畅通举报渠道,主动出击,严查有偿补课;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并于3月10日前,将整治违规补课活动总结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市教育局410房间,电话2698009)。
附件1:鞍山市开展专项整治违规补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各城区举报监督电话
鞍山市教育局
2019年1月10日
附件1:
鞍山市开展专项整治违规补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泓宇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刘子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廖明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留柯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延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张庆余 政策法规科科长
陈 利 义务教育科科长
周化启 高中教育科科长
潘国民 高职成教育科科长
曲 昕 人事科科长
办公室主任:张庆余(兼)
附件2:
举 报 监 督 电 话
鞍山市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 2698009
铁东区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 2699835
铁西区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 8853318
立山区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 6619355
千山区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 2312427
海城市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 3194023
台安县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 4824315
岫岩县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 7850332
高新区文教卫生局举报电话: 5216603
经开区文教体局举报电话: 8401711
千山风景区教育办举报电话: 255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