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强特色学校建设,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为学生提供多元发展平台,5月3日,市教育局、市招考中心发出《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工作的通知》,决定给予有条件的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
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学校申报、计划单列、保持平稳、招生规范、公平公正、录取优先”的原则实施。符合条件的招生学校可以提出申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列入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招收特长生。获批的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招生计划:列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内
《通知》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应合理编制特长生招生计划,并列入市教育局核定的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内。
适度扩大校园足球、篮球、排球项目招生计划。各学校要合理规划安排区域内校园“三大球”特色学校布局,为有特长的学生创设持续发展通道,确保学校后备人才梯队建设。
各招生学校还应将本校具有明显优势的项目列入招生计划,要按照规定制订特长生招生简章,并在专项测试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名:体育艺术方面有突出才能
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必须是符合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且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体育艺术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成绩。
报考考生5月8日开始到所报考学校进行报名咨询。考生可分别报名参加一所省级示范高中和一所其他普通高中组织的专业测试。同一批次只能报考一个类别的一个专项,不得兼报。
项目测试:5月20日—21日进行
特长生测试时间为:5月20日—5月21日。测试地点为各招生学校。具体测试项目由各招生学校确定。
报考考生须同时参加2017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特长生考试采用封闭式一次性考试,不设缓补考,不收费。
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上报的特长生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对上报的特长生测试成绩进行复核,对达不到标准的考生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并对被取消资格的考生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监督部门的责任。
录取办法:市招考中心进行录取
特长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各学校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由市招考中心负责按照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按照所测试学校、所测试专业将报考志愿填入特长生志愿栏。志愿栏分为省级示范高中和普通高中两栏。
长治一中、长治五中、长治六中、沁县中学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指标生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长治四中、长治七中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