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为760分(不含加分),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1.文化考试,满分为610分。各科卷面满分分别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科学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人文与社会100分(思想品德40分、历史60分)。
2.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满分80分(生物、地理各40分)。因故未参加本届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应参加2018届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同堂分卷)。
3.科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为20分(物理、化学各10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和具体要求按《宜宾市教育信息化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查及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工作的通知》(宜教信办〔2017〕6号)执行。
4.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和具体要求按《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宜宾市2017年初中升学体育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宜教体办发〔2017〕33号)执行。
艺体特长生的专业考试由各招生学校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由教育部门纪委全程监督;市属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的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具体组织,但应将考试方案先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批,方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市教育体育局纪检部门派员全程监督。艺体特长生的专业考试实行“三公开”,测试内容、评分标准向学生及家长公开,专业考试成绩当场公开。考试成绩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体育局。艺体特长生的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音乐类根据考生自选分为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与主持4个专业进行测试;体育类统一测试短跑(100米)、立定跳远、铅球3个项目,如需增加其他测试科目的,由招生学校自行制定方案,但增加科目分值不超过40分;美术类测试素描。专业成绩满分均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