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参加贵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贵阳市三区一地(云岩、南明、观山湖、小河)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及计划
(一)体育特长生(19人)
男篮、女篮、男足、女足、男排、女排、游泳、羽毛球、田径、网球、乒乓球。
(二)艺术特长生(18人)
舞蹈(芭蕾舞、民族舞、拉丁舞、现代舞,不包括街舞和爵士舞)、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以美声唱法为主)、管乐(小号、长号、中音号、大号、圆号、单簧管)、民乐(大提琴及所有中国民族乐器)。
(只针对以上项目招生,未列出的项目不招生,请仔细查看。)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思想品德端正,能认真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初中毕业文化课基础,愿意在高中阶段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按学校规定参加体育、艺术专项训练及比赛。
(三)体育特长生
200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特长突出,可酌情考虑。不符合年龄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初中三年期间市级以上专业比赛成绩复印件)
(四)艺术特长生
1.舞蹈
舞蹈形式为芭蕾舞、民族舞、拉丁舞和现代舞(不包括街舞和爵士舞)。要求有较强的表现欲望,表演能感染人;对于舞蹈有投入心,以及个人理解;具有责任心、使命感。
考试时所用的服装、道具、伴奏音乐自备(伴奏音乐用U盘存储,且U盘里只存储表演音乐不得有其他无关文件,格式为mp3),表演时长在3分钟以内。
2.声乐
以美声唱法为主。
报考要求:(1)在美声、民族唱法上具有较好的声乐基础,熟练演唱中外艺术歌曲,形象好、气质佳,具有一定的舞台演出经验;(2)在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或汇演中获个人前三名;(3)在教育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成绩;(4)无比赛成绩,但专业水平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生也可报考。
考生可以使用钢琴伴奏,伴奏人员自带,不允许使用其他伴奏方式,如无伴奏可清唱。
3.管乐
要求有较大发展潜力,有较好的音乐演奏基础,听从学校安排参加每周升旗仪式,积极训练。考试时考生自带乐器。考生在演奏作品过程中反复部分可以不演奏,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奏时间。
4.民乐
大提琴以及所有中国民族乐器均可报名。学生自带乐器(报考古筝的同学需带琴架),所有乐器要考现场试奏。要求:(1)每位考生现场演奏乐曲一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2)每位考生准备所演奏的乐谱二份。
四、各项目测试内容及分值
(一)体育特长生
1、篮球:
(二)艺术特长生
1.舞蹈
(1)能力测试50分:基本功测试20分(需穿练功衣)、技巧5分、模仿表演10分、即兴舞15分(2)剧目表演50分。
2.声乐
(1)作品内容及难易程度5分;(2)声音技巧30分;(3)作品分析及处理30分;(4)音乐表现25分;(5)舞台表现10分。
3.管乐
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50分);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50分)。
4.民乐
①音准、节奏准确30分;②音色优美、技巧正确30分;③表演感染力30分;④乐曲完整性10分。
五、报名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或家长于4月25日——4月29日携带相关资料,在贵阳一中家长服务中心现场报名。
(二)报名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一寸彩色照片三张(不限底色);
2、考生身份证原件;
3、考生户口本原件;
4、中考体育准考证原件(不能提供中考体育准考证的,需要出具初中学校盖章的有考生中考报名号、学籍号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贵阳一中2016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并签署《贵阳一中2016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六、专业考试
5月7日上午8:00凭《贵阳一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准考证》、《贵阳市中考体育准考证》在贵阳一中一号门(黔灵山路,景怡园对面)检录进入校园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地点设在贵阳一中校内。家长不能进入校园,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弃权,不得参加考试。特长生应具备自我调节和考试准备的能力,如遇伤病等情况应放弃考试,若执意参加产生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相关专业考生自带伴奏带、乐器、舞蹈服装等相关器具。
七、录取办法
经贵阳一中体育、艺术专业测试和面试后,综合考生的思想素质、体育或艺术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2016年贵阳市中考成绩在500分以上含500分,特长突出,专业测试成绩90分以上可酌情考虑)择优录取,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并根据贵阳市2016年中考招生政策与学校签订《贵阳一中2016年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协议书》。
录取总数不超过2016年体育、艺术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37人为上限,宁缺毋滥)。各项目选拔的人员须符合学校需求,若某项目所有报考学生专业测试成绩均未达到80分,学校取消此项目招生,该项目的名额协调至其他项目。
招生咨询电话: 87986823、87986857 (吴老师、罗老师、郭老师、田老师)、82227831(家长服务中心电话)、87986363(谭主任)、87986565(传真)
监督电话:8798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