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徐州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中考)报名及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招办,各有关中学,局直属各中学:
为做好2019年中考报名工作,现就2019年中考报名及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中考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我市所有在籍的2019届初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并参加考试后,才可以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和参加中考录取。
2.具有我市户籍及过往或历史学籍、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意向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3.根据省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具有本市户籍但未取得我市学籍的初三年级应届生,需回我市报考普通高中的,必须在中考报名前将初中学籍转入我市,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并被普通高中录取后,方可取得我市普通高中学籍。
4.高中阶段学校的在籍生不得报名。
二、自然信息采集办法
1.2019年中考报名和自然信息采集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先由各报名学校确定本校参加中考的考生名单,并将考生名单、考生照片、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评语按规定格式导入报名系统,再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然后经基教处学籍审查,考生或报名点学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考试费后,由报名学校打印《考生信息校对表》交给考生核对签字后进行考生信息确认,确认信息后完成报名工作。
2.自然信息的内容详见《徐州市2019年中考考生自然信息采集表》(附件1)。各报名学校要严格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核查考生学籍、指标生资格和毕业证(往届生)。
3.考生报名时采用该考生参加2018年初二地理、生物考查时的准考证号作为2019年考生报名的考籍号,考籍号是以“19”开头的12位代码。
未参加2018年地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外地转入生、休学复学生、往届生等未取得考籍号的考生应由报名学校在报名系统中新增考籍号后再报名,新增考籍号的考生须和报名系统中已有的基础信息进行身份证号唯一性验证,杜绝同一身份证号的考生重复报名。“休复生”指参加2017年地生考查后休学的考生,此类考生在新增考籍号时需要输入2017年参加地生考查的考籍号,考籍信息直接使用2017年地生考查的考籍信息和地生等级;外地转入的考生如需转入地生成绩,须按规定于3月28日前将考生原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考试院或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材料原件交至市招办,由市招办认定(无需在系统中输入);未转入地生成绩或者已参加2018年地生考查,取得“D”等级或“C”等级的考生,可按规定报名参加2019年地生考查,取较好的考查成绩作为最终地生考查成绩。“往届生”指已经毕业的初中生,此类考生地生等级默认为“C”,无需参加补考。
4.由市教育局基教处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负责本地区报名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
三、报名和自然信息采集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1.在校应届生: 3月21日至3月25日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并采集自然信息,考生个人或学校集体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用。
各报名学校于3月20日前确定好本校报名考生名单,并于3月21日前将本校报名考生数据表、考生照片、考生的综合评价结果和考生评语导入报名系统;各考生于3月24日前登录报名系统,录入完整的考生信息并提交;各报名学校在3月25日前打印本校考生信息校对表,由考生签字后进行信息确认。
2.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考生在3月25日前到教育局基教处(科)办理转学手续后,凭转学手续及我市学籍证明于3月21日至3月25日到市招办或各县(市)区招办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信息采集、支付报名考试费等手续。
3.无就读学校的往届生于3月21日至3月25日到市招办或各县(市)区招办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信息采集、支付报名考试费等手续。
4.具有我市学籍,但因就读学校与户口所在县(市)区填报志愿、报考学校范围不同,需回户口所在地升学的学生,持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的学籍证明、户口本,于3月21日至3月25日回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中考报名、信息采集、支付报名费等手续。
5.各报名点学校于3月25日下午17:00前完成所有考生的信息校对、签字及最终确认等工作。
四、报名考试费用的网上支付
今年我市的中考报名考试费继续通过网上支付。支付平台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在线支付平台和微信在线支付平台。中国农业银行在线支付平台支持农行手机银行扫码支付、K码支付、K宝支付等方式。网上支付时间为3月21日至3月25日,网上支付提供集体支付或个人支付两种方式。考生可将报名考试费交到报名学校,由报名学校集中支付。报名考试费须在3月25日下午17:00前完成支付。
五、体育测试选考科目的采集
市区考生2019年体育测试选考科目的采集和自然信息采集同时进行,除两项必测项目外,考生要在“50米”和“实心球”两项中任选一项。各县(市)区的考生体育考试项目按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进行。有关体育测试的组织工作,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最终结果和考生评语的采集
根据徐州市教育局基教处的要求,各报名中学须在3月21日之前完成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工作。在此次信息采集的同时,由学校负责录入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结果,对于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须附加说明,简要说明是“不合格”的原因。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四星级普通高中。
七、其它事项
1.《准考证》由市招办统一印制,并提供塑壳,由报名中学热封。全市各有关中学于4月8日到所在地市、县(市)区招办领取《2019年徐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准考证》。
2.考生务必记清自己的考籍号和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并对用该考籍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所做的一切操作负责。考生的体育测试、文化考试、口语听力测试、专业加试等均使用该考生的考籍号(准考证号)作为唯一标识,以确保成绩合成、统计及录取的准确性。
3.为加强考试管理,2019年中考报名费、考试费在信息采集的同时收取。报名费每生12元,考试费每生54元,每生合计应交报名考试费66元。另为了指导广大考生科学、合理地填报中考志愿和备考,市教育局编纂了《2019年徐州市中考指南》,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定价14元/本,收取成本价10元/本,考生自愿订购,凡需订购的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订购,费用由市招办代收后交发行单位。报名费、考试费、《中考指南》征订费由考生个人或学校集中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
中考考生信息采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务必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安排专人进行采集,做到思想重视,职责分明,组织严密,操作规范。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采集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对考生信息要反复检查核对,对采集的信息要得到考生的确认,圆满地完成各项信息采集工作。
徐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