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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岳阳中考考试说明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7年4月13日 ]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相关教育单位(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

  八年级:生物、地理

  2.科目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120分,其它各科满分100分;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四科为开卷考试,体育为现场测试,其余五科为闭卷考试。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生物与地理合堂考试,独立成卷,分科计分。

  3.时间安排

  体育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以现场统一测试和过程性考核相结合,5月30日前完成。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8日(星期日)

语 文 8:00- 10:00

英 语 10:40-12:10

物理与化学 15:00-17:00

6月19日(星期一)

数 学 8:00- 9:30

思想品德与历史 10:10-12:10

生物与地理15:00-17:00

  4.考试命题

  (1)命题依据。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和岳阳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2)命题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核心,注重基础性、实践性和全面性,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有效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理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命题标准。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公平性,进一步加强对学科核心素养评价,基于核心素养所提出的品格、能力要求及课程领域所提供的知识内容,科学设计试卷结构和命题内容,贴近社会实际,贴近课程教学改革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给学生创设更大的思考空间和展示个性才华的平台。把握试题难度,保持适当区分度。试题表述规范,设问明确,语言简洁,图形清楚,结构简约,题量适当,便于网上阅卷。

  5.考试报名

  (1)在籍学生报名:全市所有八、九年级在籍学生必须参加中考。市教育体育局于4月20日前通过“岳阳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基教平台”)统一下发考生名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30日前会同初中学校严格审查学生报名资格,完成考生信息的审核汇总,上报相关考籍认定汇总表。凡参加过往届考试的复学学生,一律不得再参加本次考试,参加高中录取时以往年中考成绩为依据。

  (2)外省、市学生报名:户籍在我市辖区的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申请回本市参加中考。报名办法:4月20日前,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本、居住证及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和中考生物地理成绩证明,到住址所在地所属初中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核材料、接收报名后,通过“基教平台”上报考生信息,学校所属上级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无外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中考生物地理成绩证明的学生,可向接收学校申请参加我市本年度生物和地理中考。

  6.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教〔2013〕9号)》规定执行。

  二、考查安排

  1.考查科目

  (1)必测科目: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

  必测科目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2)选测科目:英语口语,汉语口语,汉字书写,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学生任选两项)。

  2.考查时间:5月30日前完成。

  3.结果呈现:考查成绩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执行《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湘教发〔2016〕4号)中提出的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形成学校、家长与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

  1.评价内容。以课程标准和《中小学生守则》为依据,对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实践能力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评价方式。综合素质评价依县市区属地管理,分校实施。学校以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依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的程序,按照评价内容中五个维度所包含的评价要素和关键表现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综合评价,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最终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结果呈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等级加评语的形式呈现。各项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性评语应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体现学生的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通过“基教平台”逐级上报至市教育体育局。

  四、结果运用

  1.初中毕业标准。初中生毕业标准坚持“三合格”原则,即全市统一考试十科平均成绩合格,考查各科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符合毕业标准的,由学校组织填报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发初中毕业证书。初中毕业生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可申请参加由毕业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补考达到毕业标准的,可颁发初中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初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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