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5日至26日举行。省教育厅规定,考试期间,监考员如发现冒名代考的考生,须立即报告主考并通知其所在学校、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校高中生冒名代考或被开除学籍。
据统计,今年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在全省共设19个考区,其中18个市县各设1个考区,洋浦经济开发区设1个考区。为了严肃考风考纪,省教育厅印发《2016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实施细则》,对考务安全保密、偶发事件处理、违规处理等工作作了详细部署。
《通知》规定,考试时使用手机及其他无线通信设备、电子储存设备发送、接收或查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考试时故意撕毁试卷、答题卡的,由他人冒名替考的,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含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对考试实行管理的,威胁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人身安全的考生将被取消当科考试成绩;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等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的,以虚报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或其他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全部学科考试成绩。
《通知》还明确指出,在校高中生参与替考的,由其所在学校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当年参加高考的中考替考者,由考试招生部门将其替考行为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在高等学校招生时予以说明。其他人员参与替考的,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