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2015年中考招生工作方案》得知,2015年南宁中考招生工作原则:
考试招生工作原则
(一)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方式,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所有科目实行闭卷考试。参加升学考试以考生自愿为原则。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查评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实行命题、审题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及命题与审题工作分离制度。
(三)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
(四)对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重要依据。
(五)实施定向生分配制度,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45%的名额,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六)采取全市集中统一无纸化阅卷,市区考生统一划定考试成绩等级。
(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采取以通过互联网开放报名录取为主、以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八)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招生采取以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主,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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