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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2018年“异地中考”政策放宽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8年1月21日 ]

  报考珠海市公办高中的非户籍学生资质进一步放宽,计算家长社保、居住证的截止时间由3月31日延长至8月31日;此外,居住证计算时常的表述由“连续”变为“累计”,显得更为人性化。这是记者日前从珠海市教育局获得的信息。

  1月17日,珠海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有关工作的通知》,两项放宽“异地中考”的调整正式开始施行。

  日前,珠海教育局发布公告,对完善“异地中考”政策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上述两项调整。按照调整方案,非户籍子女家庭入学时,将可以多计算5个月的社保和居住证时间。而对于此前居住证有“断档”的家长来说,“连续3年以上居住证”的要求改为“持有居住证满3年”,也解决了家长“不连续”的问题,政策更加宽松,也更具人性化。

  调整之后,2018年珠海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公办班)条件如下:

  一、学籍方面

  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考生具有珠海市连续3年初中学籍;学籍信息以初中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二、居住证方面

  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2年(含)以上,且现有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居住证办理信息以公安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三、社保方面

  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医保)累计缴费满2年(含)以上;社保信息以人社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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