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2016年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初中毕业及高中招生考试工作
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其目的是全面考查初中毕业学生在各学科知识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也是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新生录取的基本依据。
1.考试科目和形式
2016年,全市中考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年级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等八科。其中:物理和化学两科合卷,思想品德和历史两科合卷。语文、数学两科每科130分,英语(听力占20分)110分,物理和化学两科合卷110分(物理和化学各占55分),思想品德和历史两科合卷11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各占55分),体育50分。八年级统一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两科合卷共110分(地理、生物各占55分,成绩计入2017年中考总分)。以上各科考试答卷时间,语文为150分钟,其余各卷均为120分钟。以上各科试卷均不能用少数民族文字答题。体育学科考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酒泉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酒教字〔2015〕40号)进行,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由县(市、区)教育局或学校统一组织考查。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动手能力、实践探究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由学生所在学校组织考查。
2.考试内容和范围
2016年,全市中考将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紧扣我市现行初中教材内容命制试题。试题将力求全面反映部颁课程标准对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重视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学科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以及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考查目标包括识记、理解、初级应用、综合应用四个层次。不同能力层次试题的比例为识记30%、理解30%、初级应用和综合应用40%。试题将按照6 :3:1确定易、中、难比例。
3. 考试时间
考试统一安排在2016年6月16日至6月18日进行。其中,毕业年级考试时间为6月16日、6月17日和6月18日上午;八年级生物、地理考试时间为6月18日下午。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4.考试成绩管理和使用
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学生成绩全部以等级的形式呈现,成绩一律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划分依据学生中考原始成绩进行。其中A等占本县(市、区)该科中考学生总数的25%, B等占35%, C等占35%,D等占5%。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初中毕业学生中考成绩等级划分及公布工作,严格管理学生中考原始成绩。对中考登分、核分、成绩录入、等级划分等工作,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纪律,以确保学生中考原始成绩和等级划分准确无误。中考试卷评阅完毕,考生成绩可在酒泉教育网(http://www.jqjy.cn/ )上通过准考证号和姓名查询学生个人中考成绩。对于报考中专学校和到外地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县(市、区)招办审核,应发给考生本人中考原始成绩通知单。对违反规定私自公布、提前泄露学生中考原始成绩和其他有关信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县(市、区)、学校、班级、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或单纯以中考成绩对学校、班级、教师进行评比奖励。严禁炒作所谓“中考状元”。
5.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要组织教研人员和骨干教师,对学生答卷认真进行抽样分析,写出分析报告,并对各科教学提出指导意见上报市教研室。市教研室要在县(市、区)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各科试卷质量和学生答卷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对全市初中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按时将试卷分析、评价反馈报告报省教科所。
6.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请严格按市招委有关文件执行。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结果使用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关于印发〈酒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继续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油田教育分局按照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或细则组织监督学校组织实施。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全面性原则、发展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多元性原则、民主性原则和激励性原则,评价过程要公开、透明、有序,评价标准、内容、方法要科学全面并及时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评价依据要真实、可靠,评价结果要力求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学生各方面发展的真实状况和水平,并及时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公示得到其认可。同时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评价手段,创建电子管理平台,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和效率,为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普通高中新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必须在中考前,将本校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完备,并将结果报县、市、区(油田分局)教育局,市直学校报肃州区教育局。
三、关于普通高中招生相关工作
1.继续全面实行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标准,否则不予录取。
2.按照省上规定,今年起省、市级示范高中招生名额仍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继续实行优质高中向少数民族和偏远农村初中学校定向招生的政策。
3.普通高中招生成绩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学生初中毕业时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等七科成绩;二是其在八年级结束时(2015年)参加全市地理、生物统一考试的成绩;三是酒泉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三部分考试成绩总分为750分。
4.肃北县、阿克塞县普通高中高一新生继续到敦煌中学和酒泉中学就读。在敦煌中学就读高中的肃北县、阿克塞县学生,学籍仍然分别建在肃北县、阿克塞县有关学校,其年报、会考成绩统计、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等仍然在肃北县、阿克塞县学生学籍所在学校进行。
5.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在提高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发挥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头模范遵守招生制度和纪律,带头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6.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等四厅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甘教厅〈2012〉216号)关于“自2013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之规定,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
7.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其他事宜,市教育局将另行发文。
四、保障措施
初中毕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关系全市初中毕业学生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严格落实考试和招生工作制度,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和公示、诚信、监督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平稳、顺利进行。
1.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各县(市、区)要成立初中毕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初中毕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方案,为初中毕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严格实行公示制度。要及时向社会和学生公布初中毕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工作,取得社会各界对中考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理解与支持,并真诚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3.健全完善诚信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诚信机制。对参与监考、评卷、登分、招生录取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加强诚信教育,明确工作责任和纪律,落实奖惩措施,以督促和激励他们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保质保量做好工作。
4.严格落实监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全过程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考试、招生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同时要真诚欢迎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教育行政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对学生、家长、教师、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要及时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