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科技类特长生招生由合肥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学生自愿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4.分校录取原则。
二、招生类别、计划
1.招生类别: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
2.招生计划:合肥一中50人,合肥六中35人,合肥八中50人。
三、报名条件
1.2017年合肥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特长生报名资格。
3.同时符合多项报名资格的仅限报考一项,不得兼报。咨询电话:62911025、62911197、62817341
四、报名资格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市级个人一等奖或省级个人一、二等奖及以上(应有获奖证书)。
2.在初中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市级一等奖、二等奖或省级一、二、三等奖个人项目队员;在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一等奖个人项目队员(须是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且有获奖证书)。
3.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比赛市级一等奖、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应有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