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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模拟题十_第2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20年2月28日]  【

  【例题·单选题】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 )。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反要约

  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发生这种情况即为反要约,反要约是一个新的要约,提出反要约就是对原要约的拒绝,使原要约失去效力,原要约人不再受该要约的约束。所以乙厂在10月26日的发函不是承诺。

  【例题·单选题】3月1日,甲公司经理赵某在产品洽谈会上遇到乙公司钱某,钱某告知赵某,乙公司现有钢材一批,价格合理,双方达成口头买卖协议。3月2日,钱某以快递方式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收件人为赵某。3月3日,快递被甲公司传达室签收。3月5日,赵某出差归来,传达室将快递送给赵某,因事务繁忙,赵某未能及时拆阅。3月6日,赵某拆阅快递内容,该要约生效时间是( )。

  A.3月2日

  B.3月3日

  C.3月5日

  D.3月6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如信箱或邮箱等),即为送达。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 )。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B.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C.甲、乙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至5月20日,乙于5月18日发出承诺信函,但因其他原因该信函5月21日才到达甲,甲未作任何表示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1)选项A属于对要约作了实质性修改,A错误;(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BC正确;(3)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由于选项D中甲并没有作任何表示,即没有通知受要约人不接受该承诺,因此应当认定合同成立,D正确。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合同中无效格式条款的有( )。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B.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格式条款

  C.就内容理解存在争议的格式条款

  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的格式条款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例题·多选题】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对于该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属于无名合同

  B.属于实践合同

  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1)甲乙之间的合同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任何有名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故A正确;(2)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合同法》没有规定为实践合同,故B错误;(3)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可见,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非常像租赁合同,故CD正确。

  【例题·判断题】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不属于赔付范围,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观点都有合理性,但还是采用了对投保人有利的解释。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本题中,保险公司是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出现不同理解的,应当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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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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